他想杀人,想换世道一个公平,也不怕死,但一点都不想和这些恶棍同归于尽。
金丝郎君轻柔的叹了口气,年轻小狗还是太年轻了,说话也这么冲:“咱们萍水相逢,也是缘分。这一把大火之后,贤父子有什么打算?”
王素:“啊?”
金丝郎君心说你啊什么啊,难道我是谁家娘舅,还要帮他们说和?帮他们评理?我是闲着呢,但到处玩不好吗。
燃烧的大船旁,围满了看热闹的小船,甚至有人特意划船靠近,就为了看看这艘船有多华丽,烧起来有多漂亮。
“我们可真是见过世面了。”
“火烧摘星楼就这样!”
“造孽啊,这么好一艘船,怎么就喝多了撒酒疯给烧了呢。”
高鬲漂浮在水面上,他长长的纱袍好像垂在水里,又像是从水中钻出来的一个幽灵。冷冷的开口:“看起来,我和陶渊杰的父子缘分尽了。一人得道,九子升天。一人作恶,殃及全家。我这些年来兢兢业业,抚养几个孩子,镇压聊城的水陆妖魔,指望着终成正果,不想被不肖之子牵连。”
陶渊杰的耐力不如养父,一不小心就掉进水里,粘湿了脚。想甩毛,又觉得不够体面,只能绷紧脖颈:“天大地大,我去哪儿你管不着!”
说罢,怒冲冲的踩着水面跑向远方大船彻彻底底的燃起来了,原本他附近就没有停泊的船只,都被喝骂驱赶。现在更是围成一圈,连睡下的商贾和水手都爬起来,啃着水萝卜看热闹。
高鬲沉默了一会,衣袖飘飘,猛地一蹬地,一道黑影直奔北方而去。
林家大船的距离够远,是安全距离,却被撤离的船只碰撞好几次,守夜的水手早已叫起船长,每个人都趴在船头看热闹。
那种自己这辈子都站不上去的大船,那些明光耀眼的锦缎,就在运河上付之一炬。
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大火!
而从大船上跑下来的美姬和娈童,那姿色也是见所未见。
红衣少年潇洒的跑出两里地之后突然挺住,发现有事没做,只好灰溜溜的跑回来。
又从腰带中,抽出那把圆月似的残破弯刀,投入熊熊大火之中。这不是他的武器,而是那群被屠杀的起义军首领用的刀,这刀上还錾着那人的名字。
刀不是好刀,残破陈旧,留有许多砍杀和打磨的痕迹。上面缠把手的绳子已经失去本来颜色,黑的发亮。
陶渊杰最近一直都在幻想,当李丞相在一次动怒,派人下来调查,一个死人的刀杀了活人,埋葬尸体的乱坟岗被人挖开,那老登在午夜梦回的时候,会不会想到曾经被他杀死的那些人,也会从坟墓中站起来?李丞相会不会梦到那些熟悉的、陌生的身影,带着五颜六色的蘑菇和雪白的尸骨,从黑暗中走向他?
想到这里,那种淡淡的羞耻又完全消减了,他白白净净的脸上又一次露出微笑。
雷小贞看高鬲走了,就知道打不起来,从窗口一跃而出,踩着许多船的船舱顶,似踏水无痕,落在近处仔细端详这少年。
“你真可爱!做的事好漂亮!倘若来京城,可以来找我。”
陶渊杰抬头看向她,嗅了嗅空气中的气味,闻出来这是一个女人,正当芳龄,他的耳朵抖了抖,在一大群人叫好和议论的声音中,听到她的呼吸和心跳。
好强!
在人类之中,可以称的起非常强,点了点头,露出一个年轻人被赞赏后得意的笑容:“我记住你了。”
第101章
金丝郎君走的很匆忙,所有人都不知就里,只觉得他高来高去,何处都不留恋,十足是神仙风度。
实际上回到姑苏,把黛玉写完的作业给她爹看,又打卡式的吃酥酪和酥油泡螺,并补上了缺少的两顿。
补签!
天南海北的奶制品有很多,但江南的特别对他的胃口,江南的故事也最有趣。
船行了两日,又一次停船靠岸,船上的所有人都下船去采购物资。
刘姝也溜过去和家人见面:“嘿嘿,那天看的好热闹,你们看了没有?”
“还说呢,把我们都吓死了。”刘母皱了皱鼻子:“一股狗味儿,还以为要来拿狐狸,幸好不是。你没去凑热闹出风头,给主人家招灾惹祸吧?”
“没有没有。”
“那就好,我是你娘,不能打死你。换了主人家,再敢惹祸,真要往死里打。”
刘姝吐吐舌头:“才不会呢,主人和主人她妈妈都很喜欢我。贾夫人的手又凉又软,夏天摸着特别舒服。”
女鬼当然是凉凉的。
刘母对此表示狐疑,姝儿因为容貌有殊色,天然就有种自高自傲自恋,总觉得全中国都爱她。“昨儿他们打起来的时候,我和你兄弟去岸上避了避,碰见你大伯的舅爷,拿了些果子和花。果子给你吃,花拿回去给你主人看。那边有卖山泉水的,去买两桶。给别人当差,眼睛里要有活,勤快点。”
刘姝支支吾吾的答应下来,咻的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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